高企研发费用财务核算与问题分析2017-01-15 13:47浏览数:105次
高企研发费用 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前期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准备各项书面资料,最重要的就是专利技术资料和财务资料。其中财务资料包括了高新申报前3年的财务数据和相关会计科目的设置。由于财务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中要求最多的,因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提交的财务报告从内容到格式等都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由于财务报告是评审认定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营业性收入等各项指标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唯一可以看的东西。因此,各项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技术性收入比这些表格都要体现企业的“高新性”和严谨性。 研发费用核算的科目设置: 研发费用必须在管理费用科目下分如下明细进核算。 企业需准备: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三级科目) 研发费用归集的范畴: 科技人员工资/直接科研投入/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其它费用 企业的各项指标必须达标 财务制度要求公司的研发负责人专门准备研发费用章。每次研发费用的发生都必须盖章并标注哪个研发项目。这样既不会漏记,也不会把不属于研发费用的发生列入其中。并且,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还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收入必须大于或者等于总收入的60%。这是一项重要的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 正确的设置会计科目,对于企业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成败也尤为关键。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一项必须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得到体现,应当资本化的应当费用化的部分应当严格区分开来。 研发费用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 研发费用核算有形式无实质 有的公司研发费用核算有形式无实质:研发费用由财务人员“做”、“编”出来的;做账依据不充分;费用结构比例不合理;研发项目与企业真实情况不符。 研发费用未在账内核算,而在账外设立台账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已进行了多年,还存在企业的研发费用不在账内单独核算,而是在账外另设台账的情况,甚至有些已申报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仍存在这种情况。有的企业的“研发费用”金额大于“管理费用”发生额。 研发费用核算中,包装、作假的痕迹太明显 许多企业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为整数比,如:6%、4%、3%。有的企业研发费用核算各RD项目发生金额非常平均、接近,人为的痕迹太明显。 企业相关报表数字前后不一致 案例:某公司2016年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年初数为13412万元,与2015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年末数14876万元不一致;2016年利润表中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为6921万元,与2015年利润表中本年主营业务收入13053万元不一致,审计报告中也无相关的年初调整说明。 研发费用归集主体问题 有的公司自身研发费用不足,将子公司或集团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的相关研发支出并入本公司。有的集团公司将控股子公司的相关的财务数据合并计算;有的母公司采用合并会计报表数据申报。 6年利润表中本年主营业务收入13053万元不一致,审计报告中也无相关的年初调整说明。 研发费用整体政策不了解、不学习 对研发费用核算的范围不了解,相关的政策不研究,为达到规定的费用核算比例要,财务核算中随意性大,不考虑整体合理性。 有的企业在研发费用核算不足的情况下,将公司的基建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发生额全部为基建支出,无其他费用支出);有的企业的“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发生额中只有材料支出、人员人工支出,没有折旧与摊销支出,或者只有材料支出,没有人员人工支出等。 更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 请直接咨询:天津都米科技有限公司 上一篇: 创业之路上,你所能遇到的不仅只有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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