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专利资助办法解读2016-11-27 16:59浏览数:168次
东丽区知识产权局 2016年6月14日 对经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立项备案的市、区两级专利试点单位,区知识产权局对完成专利试点申报计划的,对市局的专项资助资金给予1:0.5的资金匹配。 一、市级、区级试点申报政策 1、知识产权优势产品(技术)培育项目,要求完成专利40件,其中发明不低于30%。 市局资助8万,东丽区匹配4万,共计12万。 2、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项目,要求完成专利60件,其中发明不低于30%。市局资助10万,东丽区匹配5万,共计15万。 二、2016年区级试点 2016年区级试点,完成10件专利,其中发明不低于30%。共计资助3000元,东丽匹配1500元,共计4500元。专利试点单位为科技型领军企业或小巨人大品牌企业,区知识产权局对完成专利试点申报计划的,对市局的专项资助资金给予1:1的资金匹配。 三、2016年市级试点 1、2016年市级试点40件-市局资助8万,东丽区匹配8万,共计16万。 2、2016年市级试点60件-市局资助10万,东丽区匹配10万,共计20万。 3、2016年区级试点 完成10件专利,其中发明不低于 30%,共计奖励3000元,东丽匹配3000元,共计6000元。 四、东丽区区内试点专利资助 对经东丽区知识产权局立项备案的区内专利试点单位,给予发明专利2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1000元/件,外观500元/件的资助。 申报要求: 1、每年至少申报10件专利,发明专利不低于40%。 2、发明专利要求由入驻东丽区专利综合服务平台 的专利代理机构完成。 3、试点为期3年,每年结项一次。 4、2017年1月4-6日收结项材料。 上一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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