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2014年度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计划项目申报通知2016-11-27 15:48浏览数:54次
为进一步加快南开区产学研协同创新步伐,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南开建设,根据《南开区促进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政策》 (南发改字[2014]10号)文件,特编制南开区2014年度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计划项目申报通知,现开展征集工作。 一、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南开区2014年度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计划重点支持研发资金以企业投入为主,技术支撑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主,双方进行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的科研项目。主要分为两大类别:产学研协同创新研发类项目,产学研协同创新产业化类项目。 (一)产学研协同创新研发类项目 1、支持方向 以应用为导向,围绕研发设计、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的基础性原始创新和前瞻性新工艺、新技术等方面,与高校、科研院所或专家教授开展产学研委托或合作开发、研究,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突破核心技术,取得自主知识产权。 2、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南开区注册、已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 (2)项目内容应符合国家、天津市、我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强,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无知识产权纠纷,内容和目标应具体、可考核,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3)申报项目应为双方已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或合作协议,内容明确,责权利清晰。且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产学研协同创新产业化类项目 1、支持方向 以产业化为目标,开展科研成果中试放大、转化推广和核心专利技术应用实施,促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重大创新成果能够顺利进入商业化应用,从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带动我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南开区注册、已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 (2)申报主体拥有项目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技术成熟,成果可顺利进入中试放大或规模化生产阶段,产品的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有较强的技术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 (3)申报项目产学研结合紧密,应为双方已签订合作协议,内容明确,责权利清晰。且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所需材料 (1)《南开区2014年度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计划项目申请表》 (2) 附件材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B、201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C、高校、科研院所主要合作团队(技术 带头人)资料,如职称证明、获奖证明、发表论文等; D、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已签订的技术开发合作或合作协议复印件等; E、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F、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 G、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产品照片、客户定单、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等; H、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I、曾列入国家和天津市科技经费支持的项目,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 三、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项目申请表、相关附件材料顺序用抽杆夹或大夹子简单装订,一式两份,签章齐备。申报时需同时提交项目申请表电子文档。 (2)申报时间: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30日。 (3)优先支持驻区企业与驻区高校院所开展的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 四、项目咨询及材料报送地址 联 系 人:李昕 李晓芬 卢婧 联系电话:27585500 27585322 电子邮箱:nkkjkj@126.com nkcjzx@163.com 地 址:南开区黄河道西营门外大街华安北里2号楼2门102室 附件1:《南开区2014年度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计划项目申请表》样式。 下载地址:http://pan.baidu.com/s/1gdIfPEb 南开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委员年九月二十三日
|